最高检、全总联合发文:推进“一函两书”制度 保障劳动者权益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协同推进运用“一函两书”制度保障劳动者权益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预防和化解劳动领域矛盾纠纷,及时纠正用工违法行为,特别是推动根治欠薪、违法安排超时加班等社会关注问题,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通知》所指“一函两书”制度,是工会及相关单位为提醒用人单位落实好劳动法律法规,或纠正其违法劳动用工行为而适用相关文书的制度简称。“一函”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两书”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和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该制度重在源头预防,目的是通过协调协商方式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通知》明确了“一函两书”制度适用范围,包括用人单位涉及职工利益的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制度;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及老年劳动者特殊权益保护;保障被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等方面具体情况。
《通知》指出,涉及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女性、未成年、残疾、老年劳动者等特定群体权益,或者涉及社保欠缴、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体性纠纷且用人单位不予配合的,县级以上总工会可将相关线索材料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依法启动法律监督程序。(经济日报记者 康琼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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