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霖科技(603992):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原标题:松霖科技: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 11月 30日,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厦门 松霖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
2、公示时间:自 2023年 12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
4、反馈方式:以邮件通讯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并对相关反
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
单、身份证件、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
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
2、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
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12月 12日
厦门
证券代码:603992 证券简称:松霖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5
转债代码:113651 转债简称:松霖转债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 11月 30日,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厦门 松霖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12月 1日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将公司本次激励
1、公示内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
2、公示时间:自 2023年 12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网站
4、反馈方式:以邮件通讯形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并对相关反
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间,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
单、身份证件、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
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
《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任职资格。
2、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
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
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程序合法、合
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说明。
厦门松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 12月 12日
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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