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钛拟定增募资不超22.8亿元 股价跌1.58%
北京9月7日讯 攀钢钒钛(000629.SZ)今日股价收跌1.58%,报5.61元,总市值482.63亿元。
昨晚,攀钢钒钛发布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2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投资以下项目:“攀钢6万吨/年熔盐氯化法钛白项目”、“攀枝花钒厂五氧化二钒提质升级改造项目”、“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攀钢集团西昌钒制品科技有限公司智能工厂建设项目”、“攀钢集团重庆钛业有限公司自动化升级建设项目”、“钒电池电解液产业化制备及应用研发项目”、“碳化高炉渣制备氯化钛白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本数)特定对象,其中,鞍钢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金额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其余本次发行的股份由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鞍钢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亦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除鞍钢集团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无其他确定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除鞍钢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除鞍钢集团外的其他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580,907,86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要求为准。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228,000.00万元(含本数)。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后,再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但发行完成后不应导致鞍钢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股比例低于47.68%。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股份总数为8,603,026,202股。攀钢集团直接持有攀钢钒钛2,533,068,34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44%。此外,攀钢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攀钢钒钛561,494,87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53%;二级控股子公司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攀钢钒钛502,013,022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84%。攀钢集团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41.81%的股份,是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鞍钢集团持有攀钢钒钛的控股股东攀钢集团100%股权,其可通过攀钢集团控制上市公司41.81%的股份;此外,鞍钢集团还通过全资子公司鞍山钢铁持有攀钢钒钛928,946,141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80%。鞍钢集团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52.61%的股份,是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隶属于国务院国资委,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企业。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228,000.00万元、鞍钢集团认购金额为30,000.00万元。结合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攀钢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鞍钢集团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鞍钢集团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的主体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攀钢钒钛表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围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展开,是公司构建循环绿色经济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从而在较大程度上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助于公司增强资本实力,做大资产规模,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蔡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