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G周报(第109、110期)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文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体系;六国化工外协单位发生安全事故,被罚70万元
环境(Environment)
1、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文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体系
11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的五大重点任务包括:制定产品碳足迹核算规则标准、加强碳足迹背景数据库建设、建立产品碳标识认证制度、丰富产品碳足迹应用场景、推动碳足迹国际衔接与互认。
2、国常会审议通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
11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再接再厉、久久为功,扎实深入推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统筹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快推动产业、能源、交通等绿色低碳转型,着力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切实增强发展潜力和后劲。要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大气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知识普及和政策宣传,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共同促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良好氛围。
3、生态环境部:拟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
11月23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就《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清单,“淘汰一批、整治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不成熟、不适用、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治理工艺;整治关键组件缺失、质量低劣、自动化水平低的治理设施;提升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水平及管理台账质量;健全监测监控体系,自动监测设备实现应装尽装,全面提升自动监测和手工监测数据质量,有力提升地方大气污染治理能力,深入挖掘多污染协同减排潜力,助力完成“十四五”确定的氮氧化物(NOx)和 VOCs 减排任务,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社会(Social Responsibility)
1、飞南资源(301500.SZ):预计2024年向飞南基金会及飞南基金会以外第三方捐赠金额合计不超过800万元
11月16日,飞南资源公告,为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公司预计2024年向肇庆市飞南乡村振兴公益基金会(简称飞南基金会)及飞南基金会以外第三方捐赠金额合计不超过8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捐赠主要用于助学济困、扶贫发展及助力新农村建设等公益慈善项目。
2、骄成超声(688392.SH):公司实控人拟捐赠部分公司股份给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月16日,骄成超声公告,公司实控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周宏建拟将其通过公司控股股东阳泰企管间接持有的30万股公司股份捐赠给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捐赠的标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6%。
3、以岭药业(002603.SZ):未来两年将捐赠总值4亿元连花系列产品
11月16日晚间,以岭药业公告,随着各地陆续入冬,多种呼吸道疾病进入高发季节,为更好发挥中医药优势,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助力健康中国战略,公司决定未来两年内对外捐赠总值4亿元的连花系列产品。
具体包括,公司两年内将向全国红十字系统捐赠价值1亿元连花呼吸健康系列产品,用于各地公共卫生、应急救灾、健康扶贫等事件使用;两年内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第三方组织(如红十字会、慈善资金组织等)向基层医疗机构捐赠价值3亿元连花呼吸系列药品,用于推进开展“关爱呼吸健康基层公益行”活动。公司表示,本次对外捐赠有利于筑牢基层百姓健康呼吸屏障,提升中医药基层服务能力,降低目标人群就医负担,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贡献力量。
4、六国化工(600470.SH):外协单位发生安全事故,收铜陵市应急管理局70万元罚单
11月22日,六国化工公告称,因此前公司氮肥厂(车间)渣水工段灰水槽的维修作业过程中,外协单位操作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公司收到铜陵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六国化工存在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力,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临时性检修和特殊作业未落实安全措施,对承包商管理不力,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拟对该公司做出罚款7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悉,8月15日,六国化工氮肥厂(车间)的外协单位山东军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两名操作人员在该厂渣水工段灰水槽维修作业过程中,灰水槽突然破裂,导致两名作业人员从约7米高平台坠落,一人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另一人受伤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
1、金通灵(300091.SZ):信披违规,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1月20日,金通灵公告,公司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由江苏证监局调查完毕。经查明,2017年至2022年,金通灵虚增或虚减利润总额分别占公司各年度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03.06%、133.1%、31.35%、101.55%、5774.38%、11.83%,导致公司相应年度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等处罚决定;对时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季伟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等。
2、中国医药(600056.SH):诉讼未及时信披,收警示函
11月15日,北京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中国医药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于2021年1月31日收到子公司河北通用医药有限公司相关案件立案通知及传票,当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诉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超过10%,已达到临时公告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予以披露,直至2021年4月14日才对累计诉讼和仲裁情况一并披露。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十条第二款第十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第11.1.1条、11.1.2条的规定。刘清源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现对公司及刘清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相关情况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3、ST信通(600289.SH):未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警示函
11月20日,黑龙江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王文锋、袁义祥、曹星、戚勇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2022年2月至8月期间,亿阳信通在没有真实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向沈阳兆启科技有限公司、丹东绿水农牧有限公司累计划转4960万元,上述资金最终被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锋控制的企业使用,至2023年4月才全部予以归还,上述事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第二十三条的规定,黑龙江证监局决定对亿阳信通、王文锋、袁义祥、曹星、戚勇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4、海希通讯(831305.BJ):子公司收入确认不符合规定,收警示函
11月15日,上海证监局发布《关于对上海海希工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事实:
1.公司控股子公司LogoTek Gesellschaft für Informationstechnologie mbH 2022年部分项目按产出法的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履约进度仅依据管理层与客户的口头沟通,且未能提供全部发货通知书及运单等,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公司因存在跨期计提年终奖的情形,导致公司2021年至2023年一季度相关成本、费用确认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5、鸿博股份(002229.SZ):存3宗财务问题,董事长等3名高管收警示函
11月17日,福建证监局发布《关于对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福建证监局发现鸿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一、对外投资事项列报错误;二、将业务相关违约金错误计入营业收入;三、错误适用总额法确认印刷业务收入。
根据《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福建证监局决定对鸿博股份及毛伟、黎红雷、浦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6、超卓航科(688237.SH):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被警示
11月17日晚,超卓航科发布公告称,当天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经湖北证监局调查,2023年3月30日,超卓航科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超卓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6000万元存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其中5995万元在未经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下被作为相关票据的保证金,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
湖北证监局认为,李光平作为公司董事长兼财务总监、李羿含作为公司总经理、王诗文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该局决定对超卓航科、李光平、李羿含、王诗文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