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广联航空:签订日常经营重大销售合同暨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进展公告
CFi.CN讯:特别提示: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瑞、交易对手方或甲方)签署了《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0,788,623.00万元,合同标的为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产线设计及工装)。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方形成依赖。
4、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日前,公司与 Broetje-Automation GmbH共同组合为联合体,参与了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国际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收到了招标单位浙江华瑞发来的《中标通知书》,联合体将共同承担C929宽体客机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的研制任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0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近日,联合体与浙江华瑞共同签署了《三方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合同总金额:工装:50,788,623.00元人民币(含税)+设备:9,064,471.00欧元(CIF)+真空吸盘:420,729.00欧元(CIF),三方协议对浙江华瑞及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权利义务、责任分工做出进一步明确约定。其中,公司与浙江华瑞签署了《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0,788,623.00万元,合同标的为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产线设计及工装)。合同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45,419,051.91万元,约占公司 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84%。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34,092.040393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廉俊
5、成立时间:2019年 11月 20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前进街道绿荫路 222号 221室
7、经营范围:飞机金属及复合材料零件制造,飞机结构部件组装,飞机技术服务、售后服务,飞机零配件维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浙江华瑞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9、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华瑞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0、关联关系:浙江华瑞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联合体成员介绍
Broetje-Automation GmbH是国际知名的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设备供应商,其集团下属公司运营点遍布全球 7个国家 23个城市,为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包括机器人和机器设备等。
1、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 Broetje-Automation GmbH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2、履约能力分析:Broetje-Automation GmbH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暂无自身风险信息,具有较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3、关联关系:Broetje-Automation GmbH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手方: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2、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3、合同标的: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产线设计及工装)
4、合同含税金额:人民币 50,788,623.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柒拾捌万捌仟陆佰贰拾叁圆整)
5、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 11月至 2026年 3月,具体交货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或客户的交货计划执行。
6、交付方式:交钥匙工程
7、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方式及电汇方式支付
8、交货方式:根据甲方要求分批次交付
9、风险和所有权转移:除非甲方和乙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接受产品前产品的所有灭失或损坏风险。产品的所有权自产品投产前验收完成起转移给甲方,灭失或损坏风险应自终验收起转移至甲方。
10、质保期:2年
11、终止条款:
(1)甲方有权在合同签署后 10个工作日内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除甲方另有指示,产品未在合同中所述交付日期后的 45个日历日内全部交付至合同中所述的指定地点;
(3)乙方成为破产程序对象、因无力偿债成为其他破产申请的对象、成为接管对象或清算对象、为债权人的利益签署任何和解协议,或终止或要求终止业务;
(4)若(i)乙方的正常运营、其所有权或控制权发生变更;(ii)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乙方或其提供产品的关联方、部门或公司的全部或重要资产,且甲方认为该情形会对乙方提供产品造成负面影响。
12、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未履行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依照相应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若甲方依照本合同单方面终止了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还甲方已就采购产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款项自支付之日起至乙方或其他金融机构返还之日期间对应的利息,以 360天为计算基数,利率为年化 5%。
13、保密条款:双方保密义务依照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执行,保密信息为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为永久,其他知识产权的保密期限截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法定有效期届满之日。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不含税金额约为人民币 45,419,051.91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84%,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本次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方形成依赖。
3、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民营航空航天工业产品供应商,始终聚焦“全产业链协同化发展”的战略定位,近年来持续参与国内航空领域重大研发项目,围绕大型宽体客机、大型运输机、多用途无人机以及先进航空工艺装备等项目需求开展科研立项和技术攻关,不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保持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本次合同签署后,联合体将共同为浙江华瑞航空国产自研宽体客机壁板装配线项目提供成熟的自动化技术与服务,双方将在项目执行中联合交付首条国产自研宽体客机壁板生产线的关键装配设备,公司在装配生产线规划设计领域将发挥关键性作用,为我国航空工业远程宽体客机领域迈上新台阶持续助力。
六、风险提示
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对单个客户的合同预计销售金额超过 5,000.00万元时,将在收到客户各类合同等文件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跟进并持续披露该项目后续重要进展,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公司与浙江华瑞签署的《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1、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瑞、交易对手方或甲方)签署了《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0,788,623.00万元,合同标的为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产线设计及工装)。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本次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方形成依赖。
4、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署情况
日前,公司与 Broetje-Automation GmbH共同组合为联合体,参与了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国际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收到了招标单位浙江华瑞发来的《中标通知书》,联合体将共同承担C929宽体客机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的研制任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0月 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0)。
近日,联合体与浙江华瑞共同签署了《三方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三方协议),合同总金额:工装:50,788,623.00元人民币(含税)+设备:9,064,471.00欧元(CIF)+真空吸盘:420,729.00欧元(CIF),三方协议对浙江华瑞及联合体各方成员的权利义务、责任分工做出进一步明确约定。其中,公司与浙江华瑞签署了《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合同》,合同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50,788,623.00万元,合同标的为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产线设计及工装)。合同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 45,419,051.91万元,约占公司 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6.84%。
本次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注册资本:234,092.040393万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廉俊
5、成立时间:2019年 11月 20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前进街道绿荫路 222号 221室
7、经营范围:飞机金属及复合材料零件制造,飞机结构部件组装,飞机技术服务、售后服务,飞机零配件维修服务(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浙江华瑞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9、履约能力分析: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华瑞为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资产规模和交易信誉优良,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10、关联关系:浙江华瑞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联合体成员介绍
Broetje-Automation GmbH是国际知名的航空航天高端装备制造设备供应商,其集团下属公司运营点遍布全球 7个国家 23个城市,为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提供相关解决方案,包括机器人和机器设备等。
1、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公司未与 Broetje-Automation GmbH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2、履约能力分析:Broetje-Automation GmbH具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暂无自身风险信息,具有较好的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
3、关联关系:Broetje-Automation GmbH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对手方: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2、合同类型:销售合同
3、合同标的:中机身壁板组件装配生产线(产线设计及工装)
4、合同含税金额:人民币 50,788,623.00万元(大写:人民币伍仟零柒拾捌万捌仟陆佰贰拾叁圆整)
5、合同履约期限:2023年 11月至 2026年 3月,具体交货进度按照合同规定或客户的交货计划执行。
6、交付方式:交钥匙工程
7、付款方式:银行承兑方式及电汇方式支付
8、交货方式:根据甲方要求分批次交付
9、风险和所有权转移:除非甲方和乙方另有书面约定,乙方应承担甲方接受产品前产品的所有灭失或损坏风险。产品的所有权自产品投产前验收完成起转移给甲方,灭失或损坏风险应自终验收起转移至甲方。
10、质保期:2年
11、终止条款:
(1)甲方有权在合同签署后 10个工作日内单方面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2)除甲方另有指示,产品未在合同中所述交付日期后的 45个日历日内全部交付至合同中所述的指定地点;
(3)乙方成为破产程序对象、因无力偿债成为其他破产申请的对象、成为接管对象或清算对象、为债权人的利益签署任何和解协议,或终止或要求终止业务;
(4)若(i)乙方的正常运营、其所有权或控制权发生变更;(ii)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乙方或其提供产品的关联方、部门或公司的全部或重要资产,且甲方认为该情形会对乙方提供产品造成负面影响。
12、违约责任:若乙方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未履行中国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乙方应当依照相应的条款承担违约责任。此外,若甲方依照本合同单方面终止了合同,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退还甲方已就采购产品向乙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该款项自支付之日起至乙方或其他金融机构返还之日期间对应的利息,以 360天为计算基数,利率为年化 5%。
13、保密条款:双方保密义务依照双方签署的《保密协议》执行,保密信息为商业秘密,保密期限为永久,其他知识产权的保密期限截止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法定有效期届满之日。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合同不含税金额约为人民币 45,419,051.91万元,约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6.84%,预计本合同的履行将对公司履约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情况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的影响:本次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亦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合同当事方形成依赖。
3、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民营航空航天工业产品供应商,始终聚焦“全产业链协同化发展”的战略定位,近年来持续参与国内航空领域重大研发项目,围绕大型宽体客机、大型运输机、多用途无人机以及先进航空工艺装备等项目需求开展科研立项和技术攻关,不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保持行业技术领先地位。
本次合同签署后,联合体将共同为浙江华瑞航空国产自研宽体客机壁板装配线项目提供成熟的自动化技术与服务,双方将在项目执行中联合交付首条国产自研宽体客机壁板生产线的关键装配设备,公司在装配生产线规划设计领域将发挥关键性作用,为我国航空工业远程宽体客机领域迈上新台阶持续助力。
六、风险提示
合同已正式签署并生效,合同双方均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不存在法律法规、履约能力、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对单个客户的合同预计销售金额超过 5,000.00万元时,将在收到客户各类合同等文件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跟进并持续披露该项目后续重要进展,并在后续保持一致性与持续性。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合同履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公司与浙江华瑞签署的《浙江华瑞航空制造有限公司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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