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交易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出台 新规将于7月正式实施
北京《商品交易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出台 新规将于7月正式实施
商品交易市场内出售的降价商品,不仅应使用降价价签,还要如实标明降价原因、执行期限和原价、现价等信息。遇违法违规商户或是不合格商品,市场管理者应对其进行清退和下架。《商品交易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近日在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上公布,这一新规将于7月正式实施。
新规范对商品交易市场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例如,在商品管理方面,商品经营者应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查验进货前检查商品产地、厂名、厂址、电话、合格证、进口证明等,并将有关情况向市场管理者备案,建立备案制度。同时,应建立不合格商品退市机制,当商品出现违法违规情况时,市场管理者应及时采取临时禁售措施,并配合相关管理部门处理。市场管理者应根据经营制度要求,有效实施商品经营者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除了对市场内销售的商品明码标价外,规范还提出,在使用电子价签的同时,倡导使用二维码溯源。降价商品应使用降价价签,如实标明降价原因、执行期限和原价、现价。
规范提出,商品交易市场要建立消费者投诉制度,设置投诉处理部门、投诉箱(投诉邮箱),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积极调解市场内商品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纠纷。同时,定期对消费者满意度抽样调查,征询对市场的意见和建议。不仅如此,市场管理者还应提升服务与管理,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清退违法违规商户,下架不合格商品。(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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