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合金拟定增募资不超1.83亿 股价跌0.54%

2021年11月03日 104210阅读

   北京8月29日讯 今日,电工合金(300697.SZ)股价收跌0.54%,报11.01元,总市值36.64亿元。 

  上周五晚间,电工合金披露了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18,300.00万元(符合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规定),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新能源汽车高压连接系统关键零部件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00万股(含本数),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届满后发行对象减持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须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截至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具体的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预案公告日,陈力皎持有10,40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1.25%,为公司控股股东;陈力皎、冯岳军夫妇合计直接及通过镇江金康盛、天津秋炜、镇江秋炜间接持有公司67.45%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中,镇江金康盛、天津秋炜、镇江秋炜与陈力皎、冯岳军夫妇为一致行动人。 

  假设本次发行股份的规模为4,000.00万股(按照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上限测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37,280.00万股,陈力皎、冯岳军夫妇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60.21%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股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已获得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电工合金表示,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尚需一定时间,经济效益不能立即体现,因此存在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一定摊薄的风险。但从中长期来看,本次募投项目预计将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实力,从而对提高盈利能力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显现,公司未来的长期盈利能力将得到有效增强,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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