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积金最高可贷120万,支持商转公
中新经纬10月15日电 据“成都公积金中心”微信号15日消息,成都住房公积金多项政策调整,包括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支持商转公、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等。
“成都公积金中心”微信号截图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本次政策调整全面提高了单、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其中单缴存人60万元,双缴存人100万元,同时取消了原双缴存人首套二套住房的额度差异,统一执行100万元的标准。针对多子女家庭和“以旧换新”购房上浮贷款额度20%,最高可达120万元。
支持商转公
为回应广大缴存人关切的政策诉求,在成都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包括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缴存人),可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采取“借新还旧”方式办理,无需缴存人自筹资金偿还商业贷款,可降低缴存人贷款成本,减轻每月还款负担。
阶段性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本次政策调整扩大了购房提取支持人员范围,2025年12月31日前(含),缴存人在成都市新购住房的,除原本人和配偶可提取外,还可申请提取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助力降低购房门槛,提高缴存人的支付能力,有效利用家庭资源,减轻单一购房者的经济压力。
支持使用住房公积金由租转购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存人办理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当年新购住房的,可以继续以购房或偿还贷款本息申请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近12个月的租房提取金额可纳入贷款额度计算,提高可贷额度。助力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从提取和贷款两方面助力缴存人从租到购的转化和衔接。
取消省内异地购房提取限制
2021年起,成都先后与德阳、眉山、资阳、攀枝花、重庆、绵阳实现提取互认,成都缴存人在这些区域购房提取不受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限制。本次政策调整后,范围扩展至四川省内所有区域。(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