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的集团(000333):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2024年06月15日 83179阅读
原标题:美的集团: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33 证券简称:美的集团 公告编号:2024-053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02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54,76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011%;

2、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锁手续、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及摘要》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公司于 2024年 6月 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4月27日,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的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2、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本次计划拟授予416名激励对象1,837.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美的集团当时发行股本总额的0.26%,本次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价格为28.39元/股。

3、公司已经于 2023年 5月 25日披露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以公司现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 6,875,060,728股为基数(已扣减公司已回购股份 146,638,028股),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5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 5月 31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年 6月 1日。

4、根据美的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3年6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授予价格将由28.39元/股调整为25.89元/股。

5、公司本次拟向416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8,375,000股,但在授予日后,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不认缴原因,其所获授的合计50,0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取消,故公司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415名,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18,325,000股

6、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30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3]8409号《验资报告》,审验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际向41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经审验,截至2023年6月21日止,公司已收到415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474,434,250元,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总额不变,增加股权激励限售股18,325,000股,减少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8,325,000股。

7、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登记工作,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14日。

8、公司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职务调整原因对1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9、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因激励对象职务调整原因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10、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股限制性股票的申请。2024年3月25日,经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上述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

11、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975,318,129股剔除已回购股份48,558,888股后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6,926,759,241股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30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15日。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实施安排,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由23.97元/股调整为20.97元/股。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成就说明

附表一:

业绩指标 2023年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20% 22.23%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

三、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及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02人,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7,054,767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1011%。

人数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总数(股) 第一次解除限售 期可解锁数量 (股)
402 17,750,000 7,054,767
402 17,750,000 7,054,767
第一次解除限售期为自授予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解锁: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交易”、“重大事项”以及“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董事会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材料,统一办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业务,届时会另行公告进展情况。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个月对公司股票进行买卖情况

经核查,参与激励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个月内不存在对本公司股票进行买卖的情况。

五、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 6月 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9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董事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进行了考核,并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均符合《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解锁事宜。

七、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满足,同意公司为 402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7,054,767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锁手续。

八、律师对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一次解除限售期可解锁的结论意见 1、本期解锁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2、本期解锁的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九、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式

对于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十、其他事项说明

激励对象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解锁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方式。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据本激励计划获得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一、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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