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后159股公布分红方案-更新中
密尔克卫(股票代码:603713)公布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密尔克卫智能供应链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累计已回购的2,390,159股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一)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5.3元(含税)。
(二)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方法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过程如下: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存在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因此,转增比例为 0,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2、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为 0.53元(含税);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64,293,855股,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公司回购专户中累计已回购的股份 2,390,159股,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数为 161,903,696股; 4、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61,903,696×0.53)/164,293,855≈0.52229元/股。
综上,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52229元/股。
【20:34 格蕾特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格蕾特(股票代码:838484)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按公司未来实施本次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
52,200,000股为基数,拟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股派4.00元人民
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 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
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10股派发3.6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
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34 东原科技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东原科技(股票代码:873581)公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0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70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34 龙门医药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方案预案】
龙门医药(股票代码:873356)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0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挂牌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29,831,906.9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812,687.37元。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如下:截至审议本次权益分派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1,449,226股,以应分配股数21,449,226股为基数(如存在库存股或未面向全体股东分派的,应减去库存股或不参与分派的股份数量),以未分配利润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8,579,690.40元,如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与该权益分派预案应分配股数不一致的,公司将维持分派总额不变,并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后续将发布公告说明调整后的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所涉个税依据《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78号)执行。
【20:34 美厨家居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美厨家居(股票代码:870284)公布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8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76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 0.38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RQFII)根据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3.420000元 。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24 卧龙地产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卧龙地产(股票代码:600173)公布卧龙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权利。基于此,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公司 2023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元(含税)。公司总股本为700,506,24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数 9,248,500股后,以 691,257,744股为基数计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41,475,464.64元(含税)。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 =(691,257,744×0.06)÷700,506,244≈0.0592元/股。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0592)÷(1+0)=(前收盘价格-0.0592)元/股
即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592)元/股。
【20:19 佳禾智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佳禾智能(股票代码:300793)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000,000.00股后的334,38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
【20:19 中科磁业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中科磁业(股票代码:301141)公布浙江中科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8,594,7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4.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88,594,718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24,032,605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 28日。
【20:19 北方长龙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每10股转增4股)】
北方长龙(股票代码:301357)公布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8,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000000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该公司总股本为 68,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95,200,000股。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 28日。
【20:19 海顺新材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海顺新材(股票代码:300501)公布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3,537,806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467,600股后
的191,070,2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
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
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
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
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27日
除权日(除息日):2024年5月28日
【20:19 浙农股份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浙农股份(股票代码:002758)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6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 28日。
【20:19 三利谱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三利谱(股票代码:002876)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77,600股后的173,507,33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2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5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9日。
【20:04 天岳科技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天岳科技(股票代码:832116)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95000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19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95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5355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04 上元智能公布2023年分红实施方案】
上元智能(股票代码:872286)公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5,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667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334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6667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0.60003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20:04 娜其尔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娜其尔(股票代码:871950)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元人民币现金。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年第 78号),个人股东、投资基金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股派发 2.250000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该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19:59 达嘉维康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达嘉维康(股票代码:301126)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后的 206,505,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4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36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 29日。
【19:59 山河药辅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山河药辅(股票代码:300452)公布2024-049-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
回购股份 1,825,500.00股后的 232,615,05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5000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5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年 5月 29日。
【19:59 开能健康公布2024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开能健康(股票代码:300272)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该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最新总股本577,203,238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库存股12,154,520股后的股本565,048,7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人民币(含税)(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19:59 常熟银行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常熟银行(股票代码:601128)公布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1. 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该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2,740,889,92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1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685,222,480.5元,转增 274,088,99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3,014,978,914股。
【19:59 隆华科技公布2023年年度分红实施方案】
隆华科技(股票代码:300263)公布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司本次实施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04,333,567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股份13,324,630股后股本891,008,93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人民币(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该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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