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嘉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万圆整

2024年02月09日 117586阅读

金融界2024年2月5日消息,广东嘉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被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人民政府罚款人民币1万圆整。

根据公告内容,广东嘉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佛山市骊驰茶荟家具有限公司科技智能中心项目车间,执法人员于2023年12月12日检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资料时随机抽查现场作业的两名工人,其中一名工人卢为英承认未做三级安全教育,另外一名工人颜永亮称其已做三级安全教育,是教育资料中显示的梁文基,但工人颜永亮无法提供梁文基的身份证明。在执法人员再三查验后,发现该工人颜永亮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颜永亮称是经营单位广东嘉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让他弄虚作假、冒认梁文基,充当已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工人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当事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经过进行详述。

广东嘉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构成了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广东嘉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人民币1万圆整。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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