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东麟晋宇科技有限公司被不予行政处罚
金融界2024年1月26日消息,贵州东麟晋宇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批先建,被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不予行政处罚。
据公告内容,2023年11月10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在原贵州合力化工有限公司场地内新建有一新能源附产物及石灰渣循环利用项目,现场已建设钢结构厂房1座、温室大棚2座,已安装烘干设备1套、旋风除尘设备1套、布袋除尘设备1套、成品储罐3个。检查时设备未运行,无使用痕迹,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该项目的相关环评批复文件。贵州东麟晋宇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涉嫌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2023年11月23日,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息烽分局对该公司新能源附产物及石灰渣循环利用项目展开后督察,该项目已停止建设,未有持续开工建设痕迹。
贵州东麟晋宇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构成了未批先建违规行为。处罚结果显示,由于该公司的违法行为较为轻微,且已及时改正,因此不予执行行政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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