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民在助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被罚款1万元

2024年02月02日 85266阅读

金融界2024年1月31日消息,哈尔滨民在助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因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规行为,被佳木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据公告内容,2024年1月25日,佳木斯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时发现,哈尔滨民在助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经营的黑A9A81D炎帝牌小型专用客车,车上搭载3名乘客(一名患者及两名家属),由佳木斯二院转院到哈尔滨一大医院。经执法人员询问得知,当事人与乘客约定收取人民币4500元转运费。经检查发现哈尔滨民在助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所经营的黑A9A81D炎帝牌小型专用客车因随车提供驾驶劳务,当场未能出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和道路运输车辆营运证及其它有效证明,其行为已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规行为。

哈尔滨民在助行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分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构成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被责令整改并处1万元罚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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