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ETF (510880):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2024年01月18日 116851阅读
原标题:红利ETF :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红利ETF (510880):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月1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华泰柏瑞上证红利ETF  
基金主代码 51088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6年11月1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证红利交易 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 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3年12月31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 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 人民币元) 2.9298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人民 币元) 7,974,602,811.15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1.310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3年第一次分红  
注:1、根据《上证红利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累计报酬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累计报酬率达到1%以上时,可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4年1月22日
除息日 2024年1月2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年1月26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基金份额持有人。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128号《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2008]1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投资 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 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收益发放办法
本公司于2024年1月24日将本基金收益分配的款项足额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金额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在2024年1月26日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其办理指定交易并经确认后即将其尚未领取的现金红利划付给被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在办理指定交易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可领取现金红利。
2、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0001)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 huatai-pb.com)获取相关信息。



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6日

文章版权声明: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启科财经原创文章,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