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节能(430572):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原标题:奥普节能: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430572 证券简称:奥普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时间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2日9:3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保定市锦绣街658号综合车间2-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审议《关于提名张志飞、隋鹏为奥普节能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原董事王征先生、刘彦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不足五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志飞女士、隋鹏女士为新任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在新任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批准前,王征、刘彦平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22日9:00-9:30
(三)登记地点:保定市锦绣街658号综合车间2-201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隋鹏 地址:保定市锦绣街658号综合车间2-201邮编:071000 电话:0312-3220070 传真:0312-322007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月 5日
证券代码:430572 证券简称:奥普节能 主办券商:方正承销保荐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召开方式、召开时间等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的批准。
(四)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月22日9:30-11:3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普通股 | 430572 | 奥普节能 | 2024年1月19日 |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保定市锦绣街658号综合车间2-2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为保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同时基于双方良好合作,公司续聘其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审议《关于提名张志飞、隋鹏为奥普节能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原董事王征先生、刘彦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不足五名,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张志飞女士、隋鹏女士为新任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在新任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批准前,王征、刘彦平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以下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 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加盖法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5、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月22日9:00-9:30
(三)登记地点:保定市锦绣街658号综合车间2-201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董事会秘书隋鹏 地址:保定市锦绣街658号综合车间2-201邮编:071000 电话:0312-3220070 传真:0312-3220078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保定奥普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月 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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