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芯能科技: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CFi.CN讯:? 鉴于光伏组件价格阶段性下降导致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成本下降,同时考虑到“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各具体实施地点建设进度差异,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能科技”)拟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增加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以下简称“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增加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本次增加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80万张,期限为6年,按面值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7,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2,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939,554.5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9,560,445.4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58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因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不同,维持投入到“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不变,相应调减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资金金额。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增加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调整前的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影响“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原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根据项目规划和已签署合同,新增部分的“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预计经济效益与原募投项目接近,税后投资内部收益率为9.02%。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及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 本次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增加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本次增加募投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芯能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46号),该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80万张,期限为6年,按面值人民币100.00元/张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8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7,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72,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1日汇入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在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939,554.53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69,560,445.4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3〕585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8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分布式光伏电站 建设项目 | 72,340.78 | 61,600.00 |
偿还银行贷款 | 26,400.00 | 26,400.00 |
98,740.78 | 88,000.00 |
(三)本次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拟在保持募集资金继续投向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前提下,增加公司2023年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的投资总额及项目总装机容量,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调整前的募投项目“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 名称 | 实施地点 (区域) | 实施主体 | 合计装机容量 (MW)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分布式光 伏电站建 设项目 | 浙江省 | 公司各 全资子公司 | 128.92 | 72,340.78 |
江苏省 | ||||
5.96 | ||||
广东省 | ||||
17.07 | ||||
湖北省 | ||||
5.92 | ||||
安徽省 | ||||
2.40 | ||||
天津市 | ||||
5.99 | ||||
166.26 | 72,340.78 | |||
调整后的 | 投项目“分 | 式光伏电 | 建设项目”,经 | 司重新测算, |
募投项目 名称 | 实施地点 (区域) | 实施主体 | 合计装机容量 (MW) |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
分布式光 伏电站建 设项目 | 浙江省 | 公司各 全资子公司 | 131.45 | 77,845.94 |
江苏省 | ||||
33.81 | ||||
广东省 | ||||
20.77 | ||||
湖北省 | ||||
6.55 | ||||
安徽省 | ||||
3.94 | ||||
天津市 | ||||
7.79 | ||||
204.31 | 77,845.94 |
(四)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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